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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代如何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betway88w网    时间: 2021-05-15 14:08:05     阅读:

  浅谈新时代如何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战略选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卓越成效。十九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基层党组织,在新时代必须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以扎实、严谨、细致的工作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在基层有效落实。

  一、深刻理解新时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构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为其他三个“全面”引领正确的方向。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 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只有进一步将党建设好,我们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从根本上解决党内的现存问题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给予高度评价。党的十九大深刻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进入新时代以来,党面临的执政环境仍然复杂,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仍然存在, 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都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防范和解决党内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有效应对“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的必然选择当前,党面临的国际环境和社会环境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党员队伍的结构与现状也发生很大的变化,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对党的领导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大指出,新时代党的建设面临“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集中显现的新态势,能否有效应对并化解,关乎党的建设的成败和党的执政地位是否牢固。因此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坚持不懈抓好党的建设,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二、切实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中“两个责任”的概念及相互关系

  (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历史沿革与基本概念 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是党章和党内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十八大之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主要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2015 年 10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时,明确提出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2016 年 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纪检组)六次全会上进一步指出,“党委(党组)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具体来看,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对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监督责任、选好用好干部的责任、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支部的支持和保障的责任以及从严管理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主要包括支持并监督党委(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党组) 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总过程之中 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虽然各有侧重,但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这两者的责任不是分离的,而是统一的。其一,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整体发力、协调推进,这样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党委(党组)的整体谋划,也需要纪委(纪检组)的协助监督,二者缺一不可。其二,全面从严治党既包括内容上的从严,也体现在全过程上的毫不松懈,以及全体党组织和党员的共同参与,因此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共同的职责,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职责是重中之重。党委(党组)不仅要抓好宏观谋划和顶层设计, 更要直接主抓、全面落实,本身也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纪委(纪检组)不仅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也要做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协调、专门监督等工作。

  (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具有内在统一性 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内在统一的。首先,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内在的包括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中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也就是说监督也是党委(党组)的主要职责之一。另一方面,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同时也是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在党内监督工作中负主体责任。同时在纪委(纪检组)双重领导体制下,上级纪委(纪检组)对下级纪委(纪检组)也同样负有主体责任,下级纪委(纪检组)履责不力,上级纪委(纪检组)同样会被追究主体责任。因此,无论党委(党组)还是纪委(纪检组)、两个责任都是必然存在、相辅相成的。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都必须正当行使权力, 切实负起责任,共同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好抓实。

  三、新时代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途径

  (一)从严开展思想建设,拧紧全面从严治党总开关 一是强化主体意识,培养使命担当。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清晰的思想认识要靠内外两种因素。一方面是内生因素,要不断强化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意识,可以尝试开展“落实主体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履行主体责任制”等工作,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提高强化党员干部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是外生因素,主要是“压力传导,责任追究”,通过综合运用评议、督导调研、述责述廉、工作约谈以及倒查问责、专项巡查等方式,解决好压力上紧下松、层层衰减的问题。二是突出全员教育,注重知行合一。教育面要广,从入党积极分子到书记,均要从严开展思想教育,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不断强化党员党性素养。教育内容要广,把教育的重点放在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可以通过“飞检”等形式开展学习检验,督促党员入脑入心。三是增强思想引领,坚持与时俱进。思想教育需要紧跟时代步伐,同时也需要完善党内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三到五年的党员教育培训,在构建好基本的教育体系框架的基础上,再根据党内理论制度的变化开展加减法,做到党建工作理论每前进一步,思想教育就跟进一步, 党员的观念思想就向前迈进一步。另一方面要加强分析研判,补足思想上的漏洞。通过专题调研等形式,及时掌握干部员工思想动态,并通过针对性的开展党的思想教育,及时解决党内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核心保障一是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和基础性的环节,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方面,党建工作重在“务实”,要高度重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信息核查、党费收缴工作,创新工作必须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从严贯之,要建立健全基层支部责任清单和责任考核制度,合理设置考核要素和量化标准,按年终评比和平时表现相结合、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相结合原则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要合理运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党的领导不力、党建工作缺失的支部严格进行问责。二是激活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党员是党组织的基本细胞体,要通过从严把入口、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疏通出口等几个方面加以激活。在发展党员工作上要慎重,坚决杜绝入党动机不纯、对党一知半解、个人作风不端正的党员混入党员队伍。要注重对党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对有不良倾向的党员开展谈话和告诫。在党员评先评优工作中,着重围绕党员政治觉悟、廉洁自律、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等方面采取平时考核、量化积分、民主测评、组织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不合格党员,要建立清理退出机制。三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基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着力点。一方面,要将组织建设下移。可以探索“按需设置” 基层党组织,将支部、党小组建立在服务群众的基层最前沿。建立党员同志与普通员工的“帮带”机制,发挥党员骨干示范引领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加强党委(党组)对基层党组织的联系指导。可以建立党员干部固定联系点制度,定时赴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解决一线实际困难。

  (三)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重点工作环节 一是要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必须目标同向、工作合拍、措施配套。一方面要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突出“一岗双责”这个关键,将对党建工作的考核融于业务工作考核之中。另一方面要把党建工作放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大格局中去思考,找准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的结合点,落实党建保障措施。最后要加强党建干部和业务干部的人才交流,对从事党建的干部优先提拔和使用。二是抓住“关键少数”,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一方面在选人用人上下功夫。在干部配备上综合考虑党性修养、个人品德和工作生活作风。建立完整、科学的后备干部评价体系。另一方面在从严管理上下功夫。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苗头抓预防,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该批评就批评才是真正的关爱。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召回、退出制度,明确不胜任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对不胜任岗位和领导不力的干部,该撤换要及时撤换,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人人身先士卒、处处率先垂范。三是推行 PDCA 工作法,防止党建工作层层衰减。PDCA 分为四个阶段。在计划阶段要通过系统化的定量、定性分析,深入厘清党建工作思路, 明确党建工作重点,注重责任分解落实。在执行阶段,首先通过集中培训和个别交流,使所有党建工作对象对工作目标加深理解,达成共识,在工作开展中应该以“严”“实”为本,把计划落实作为工作重点,对“5W1H”等数据进行系统采集,全程跟踪执行情况。在检查反馈阶段重点把握传导力度,可以采用“末端检查法”,以检查最基层党建工作为重点,确保工作力度不衰减。在处理阶段,既要善于发现工作亮点, 更要发现工作不足,并相应改进和完善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标准化。

  (四)“严”字当头,确保监督责任落地落实 一是力求实效,强力扫除四风问题。作风建设事关党的“政治生命”。一方面要正面抓和反面抓相结合。旗帜鲜明的倡导全体党员应该做什么, 不应该做什么,主张什么,禁止什么。树立作风建设高标准,弘扬优秀干部事迹,引领社会风气转变。同时对作风败坏、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引以为戒树立反面典型。另一方面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个,惩治是最好的治标,要持续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二是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途径。一方面要狠抓日常管理,促进做深做实。纪委(纪检组)要擅长用纪律角度看问题,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注重平时监督。另一方面改变紧盯重点而忽略一般的现状,既要当好“啄木鸟”,也要当好“护林员”。最后要抓好执纪监督“后续工程”,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细落实。对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还要担负起教育挽救的政治责任,把教育关怀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之中,帮助犯错干部自省、自警、自励,重建对党的忠诚,重塑理想信念宗旨,重新取得党的信任。三是建强队伍,扎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方面要建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综合素质好、监督能力强、经历较丰富、廉洁自律好四个方面的标准对纪检干部进行选拔,统筹考虑纪检队伍的结构配置,建立优秀后备人才库,同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广泛接受监督,严防“灯下黑”。另一方面要建强党建工作队伍。选拔最优秀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党内各级职务,让最优秀的党员从事党建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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